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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新闻《好声音版权戰罗生门背后:成于资本乱于共识?》

来源:银河演员网(本站编辑)   时间:201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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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声音版权戰罗生门背后:成于资本乱于共识?

  The Voice of China的V字形logo已经深入人心

  1月29日下午,唐德影视正式召开发布会,与Talpa正式就《The Voice of …》版权签订了协议,唐德以6000万美元获得Talpa《The Voice of …》节目模式5年4季的授权,在授权时间内唐德将拥有该节目在大中华区的独家管理、许可和应用的权利,双方还宣布将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在中国开发和运营Talpa传媒拥有的其他近200个电视综艺节目版权。

  至此,从年初就开始占据行业热门话题榜单的“好声音”版权大战正式告一段落,唐德获得《The Voice of …》的正式版权,而已经做了四季《好声音》的灿星制作则表示保留自主研发、原创制作《中国好声音》节目的权利。

  事实上,事情远没有终结,甚至可以预想一场遥遥无期的版权大战必将愈演愈烈。就在唐德与Talpa召开发布会当天的早些时候,灿星正式公布了2016年《中国好声音》的四位导师人选,那英、周杰伦、庾澄庆、汪峰的阵容与上季保持一致,被看作是占据主动权的一招棋。

  诚然,资本背后,模式版权节目或许会带来高回报,实现巨大的机会成本变现,如当年的“好声音”;也可能会带来隐患和风险,如现在的“好声音”。本文将对此次事件做全方位回顾,分析事件背后的语境差异所导致的共识矛盾。

  当下焦点:从对The Voice的模式争夺到对《中国好声音》名字的争夺

  值得注意的是,从灿星的口径来看,已经开始刻意回避《中国好声音》第五季这样的表述,以2016年《中国好声音》的说法取而代之,以表明其与《The Voice of …》的某种隔断。

  灿星在公开发布的声明中始终表示:《中国好声音》这一中文节目名称,系由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联合创意命名,节目品牌属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共同拥有,Talpa公司无权授权任何一方制作名为《中国好声音》的节目。

  好声音版权戰罗生门背后:成于资本乱于共识?

  the voice系列在世界各地有着统一的标识和命名

  如果属实,也就是说,未来如果Talpa、唐德与灿星之间无法达成和解与进一步合作,今年夏天的电视荧屏上将有可能出现两档名字形态都类似的“好声音”节目,灿星版《中国好声音》的名称不变但内容形态、LOGO舞美等都进行调整,而另外一档则是 “the voice”的中国版节目,但节目名称可能得重新再取。

  好声音版权戰罗生门背后:成于资本乱于共识?

  好声音版权戰罗生门背后:成于资本乱于共识?

  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结果,无法律效力,仅供参考

  但关于节目名称,唐德方面也表示了不同的看法,在唐德影视董事长吴宏亮看来,《中国好声音》品牌的“中国”这个名称属于全国人民,不是任何一家公司(个人)可以用商标注册方式注册下来的。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中国好声音》品牌确实没有办法进行商标注册,而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方网站上查询“中国好声音”商标,结果也是显示灿星之前在第41类(商标注册类别: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提出的商标申请已被驳回。

  无论最终这场从模式到名称的版权之战何去何从,都可以预想到这将演变为一场旷日持久的对战,而这场战争,很早之前就已经被很多人预想到了。

  三轮PK全回顾:“好声音”模式版权陷罗生门

  好声音版权戰罗生门背后:成于资本乱于共识?

  灿星制作旗下《中国好声音》节目的官方微博截图

  纵观“好声音”版权事件始末,几乎可以用罗生门来概括形容,灿星、Talpa、唐德三方都从各自角度对事件进行了描述。经过三轮较量,灿星搬出了诸多细节进行立论,而唐德和Talpa方面,一个是上市公司有严格的信息披露程序,一个是正处在与星空传媒的诉讼中,除了公告和发布会的程式化信息,并不能提供更多细节。有着“主场优势”和“群众基础” 的灿星,目前占据了大众舆论的上风,在声明中,灿星认为,国外模式公司挑动国内各方哄抢版权,借机索要天价费用,最终后患无穷,可能导致中国大量财富流失海外,电视市场混乱不堪,甚至对整个文化投资市场带来不安定因素。

  回顾整个事件,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好声音”的版权归属问题就一直被热炒,业内早就有消息流传:好声音版权已经被某A股上市公司买断,但灿星制作在回应中一直表示“好声音”的版权是三年一签,且已经签到了第六季。并在去年底宣布启动第5季《中国好声音》的制作。而原模式版权方Talpa却一直未做任何回应。

  好声音版权戰罗生门背后:成于资本乱于共识?

  版权事件的第一轮公开发酵始于唐德影视的公告

  双方的矛盾的第一次公开始于1月20日晚间,唐德影视公司发布公告,宣布与荷兰节目模式公司Talpa签署合作意向书,双方将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同时Talpa向唐德影视授予《The voice of…》节目在整个中国范围,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使用授权。

  随后,1月22日,Talpa公司于香港提出临时禁制令,禁止星空华文中国传播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梦响强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制作与播放《中国好声音》第五季节目。

  而此时,灿星方面始终坚持与Talpa还有几年合约,同时拥有独家优先续约条款,在中国大陆地区,灿星不买,别家才能买。

  第二轮的PK可以看做是灿星制作的回击,1月28日,灿星正式对外发布声明,指责Talpa违背国际惯例索要天价模式费,灿星制作坚决捍卫《中国好声音》。

  灿星制作表示, 2016年1月8日,双方在谈判期内,Talpa突然单方面通知灿星,不再续约。对此, Talpa方面的表述则是“好声音”所有版权已于2016年1月初被收回,这在全球都是一样的。” Talpa Holding总裁 Schmitz在29日发布会上如是说。

  在这篇流传甚广的通稿中,灿星一开始就表明了自己的三个核心观点:第一,《中国好声音》的中文节目名称与节目品牌属于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共同拥有,Talpa公司无权授权任何一方制作名为《中国好声音》的节目。第二,灿星依然秉持着尊重知识产权、遵循国际惯例的原则,期望支付合理的模式费,与Talpa公司最终达成友好合作。第三,如果Talpa公司依然拒绝按照世界各国公认的模式节目收费标准,为索要天价模式费,单方面撕毁与灿星制作尚未到期的品牌授权合约,那么灿星制作保留自主研发、原创制作《中国好声音》节目的权利。

  当日,灿星正式向唐德影视发出律师函。1月28日晚,星空传媒已启动针对Talpa的国际诉讼,拟将在荷兰、英国和美国同步提起国际诉讼,状告Talpa单方面撕毁合约的行为。

  而第三轮PK也来得颇为突然,就在灿星声明发布的当日,媒体接到唐德影视将在第二日(29日)联合Talpa和江苏卫视召开进军综艺领域发布会的消息,有制作方,有模式授权方,还有播出平台参与的一场发布会,让舆论一时间揣测颇多。

  于是在1月29日的发布会上,人们期待着Talpa方面对灿星所持观点能够给出更具体有力的回应,但让人不无失望的是,无论是唐德影视还是Talpa,除了对“the voice of…”版权归属进行申明之外,对版权敲诈、单方面毁约等核心问题,除了否认,都没能进行详细解答。

  在此次发布会上,唐德影视还宣布与Talpa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在中国开发和运营Talpa传媒拥有的其他近200个电视综艺节目版权。并借此正式宣布进军电视综艺产业。

  几个回合下来,灿星成功向外界传递了几个信号:“好声音”模式遭遇国外势力和国内“伪军”的联合打劫,被逼索要远超出国际惯例的数亿元模式费,而这种行为是无法容忍的;Talpa单方面撕毁合约,不顾已经签约的协议而与唐德进行签约,灿星保留自己研发原创制作好声音的权利。

  而唐德方面则认为灿星也好,Talpa也好,双方前面合作中的问题都与唐德无关。唐德公司表示,作为一家上市企业,将运用资本平台提供的可能性、用最好的条件吸纳中国乃至全球所有好的创意人才来打造唐德的电视综艺产业。“先借鉴国际经验,再加以中国特色元素转化,最后输出本土节目,这是中国创意行业的路。”吴宏亮说。

  核心矛盾:一方觉得卖亏了 一方觉得买贵

  版权敲诈到底是否属实?按照灿星的说法,“好声音”第一季版权费200万元,是按照国际惯例即制作费的5%收取的,而从第二季开始,版权方Talpa就宣称有某卫视出价上亿并以此要求涨价,经过双方谈判最终确定了6000万元人民币的版权费用,第三、四季沿用了6000万的价格,但到第五季,随着竞价者唐德的加入,灿星制作最终得到的信息是:如果要拿回独家续约权,开启续约谈判,必须先承诺每年向Talpa支付高达数亿元人民币的模式费。

  灿星甚至在自己的声明中不无委屈地说道,“除第一季节目,模式方Talpa公司曾派一人来现场两天工作外,四年来节目制作全程,Talpa公司从未介入,坐收了2亿多的模式费用。”暗指Talpa趁火打劫。

  5%的模式费用是否是国际惯例?根据拥有多年模式引进和研究经验的乐正传媒研发咨询总监彭侃的说法,一般的模式节目授权费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一是授权其制作和播出节目的权益,此项费用是节目制作和播出总成本的5%-10%;二是顾问咨询费用,国外版权方派飞行制作人前来指导中国版的制作,此项费用按天收取,每人每天约1000-1500美元不等;三是衍生产品开发权益,这一部分的利益分享在国外一般能做到五五分成。而第三部分是目前最容易被误解也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

  这一说法也被星空华文传媒前首席代表、灿星制作原副总经理、现Fremantle Media China CEO尹晓葳证实,在她看来,国内外对于模式授权的理解确实存在不对称的现象:在国内,很多人理解的模式费用就是指授权节目制作播出的费用,但以国际市场的规则来看,除了授权制作播出的费用之外,广告收益、衍生品和品牌授权开发也是一档模式节目获取收益的重要途径,只是不同的案例中会有不同的合作方式。有的可能会采用利益分成的方式,有的则可能是直接用一个价格向模式版权方买断所有的权益。

  据悉,灿星与Talpa之前的合作就是采用这种一次买断的方式,即6000万人民币的价格买断The Voice 的制作、播放权以及衍生品开发收益等相关权利。然而随着“好声音”品牌价值的不断释放,双方就这个买断价格之间的分歧与矛盾便逐渐凸显,这应该是双方发生此次版权大战的的导火索,加上唐德的介入,被迅速引爆。

  而三年有效期的合约到底算不算被Talpa单方面撕毁?从目前各方的信息来看,这个三年有效期的合约中规定的应该是优先续约权,每年一签,获得接下来两年的优先购买权,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对续约问题进行协商。灿星和talpa之间如何约定并协商的具体情况不得而知。但也有业内人士分析,所谓优先购买权的先决条件是要竞价各方在同等条件下,并且优先购买权的履行有条件限制,换言之,有一方违反了某些规则,优先购买权就可能被终止。灿星在版权还未签订的年前宣布启动第五季《好声音》的制作,此举或被Talpa看作是不信守规则的动作进而单方面解约也是极有可能的。

  对于灿星的指控,Talpa负责人明确表示:灿星拥有之前几季好声音的所有权,但是他们并没有续约,2016年1月,the voice of…的所有权已归Talpa所有,现在Talpa选择唐德影视作为版权所有方,灿星的所有指控都是不属实且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或许正是这些背景语境与对市场规则理解的差异,导致了双方从友好合作走向了破裂与争斗,最终演化成了2016年开年第一场娱乐产业界的罗生门。

  背后根源:资本博弈与对创意产业的理解差异

  灿星方面似乎博得了不少同情,近几年在中国电视市场上流转过许许多多的模式节目,但似乎只有灿星制作将“the voice”做成了现象级并成功打造出了一系列品牌。在灿星自己包括一些旁观者看来,“the voice”模式没有灿星将很难成就当下的局面。

  “中国好声音”从诞生之日起便被戏称为“中国好生意”。公开资料显示,仅2015年《中国好声音》第四季广告收入就大约为20亿元,其中加多宝独家冠名3亿、百雀羚特约赞助1.8亿、优信二手车3000万的冠军出炉前60秒单条广告,刷新中国最贵广告纪录。而以“好声音”品牌为依托、专注于延伸产业开发的梦响强音公司在2014年估值已经超过20亿。

  当然,“好声音”身上还附着“制播分离”、“对赌分成”等一直以来为人津津乐道的话题。可以说,《中国好声音》正式开启了中国电视综艺市场资本化发展的进程。过亿元的大投入以及数十亿元的回报,让人们看到了一档大型综艺节目所能够带来的力量。于是热钱纷纷涌入,成就了电视综艺当下一片红火热闹的局面。

  成于资本,但“好声音”此次的版权纷争也与资本的裹挟影响密不可分。从竞价者唐德来看,这家急于在综艺市场上大展拳脚并向资本市场讲故事的上市公司,拿到“the voice of…”的模式版权与品牌授权自然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唐德以6000万美元签下了未来五年四季《the voice of…》在大中华区的管理、许可和应用的权利,这也是买断的价格,合算下来,每季将近1亿元人民币。

  灿星方面在公开发表的公告中曾经暗示,唐德此时插入有趁机搅动市场以影响股价之嫌,唐德方面则对此作出回应,表示其合作及相关事宜公告都通过证监会合法程序审查。关于“好声音”版权竞价是否存在内耗的问题。唐德董事长吴宏亮在此前的发布会上表示,“这次合作都是最简单的商业行为,自己算自己的账,是否愿意承担这样风险,愿意不愿意做这样的事情。”

  好声音版权戰罗生门背后:成于资本乱于共识?来源:银河演员网新闻

  the voice of…版权方Talpa 公司创始人John de Mol

  而从版权方Talpa来讲,自身的业绩压力也促使其加快了在中国市场价值回收变现的步伐。据报道,2015年5月,英国独立电视台(ITV)完成了对Talpa公司的收购。根据双方的对赌协议,ITV为这笔收购所支付的初始费用为3.55亿英镑。如果未来8年,Talpa仍能实现利润增长目标,并且约翰·德·莫尔(John de Mol,Talpa的创始人)还留在公司董事会的话,总的收购金额将达到7.81亿英镑。

  过亿的模式费用被灿星方面形容为全世界范围内从未出现过的“奇观”,在一些人看来,仅拥有一个模式版权就坐收数亿元的利益,这看上去与打劫并无二致,但也有业内人士透露,国外的一些节目研发人员之所以能够埋头于创意研发的原因就在这里,一个版权节目就可以实现财富的持续增值。事实上Talpa的创始人John de Mol正是依靠这项事业登上了福布斯富豪榜。

  在一些人看来,此次资本的介入或将让这档模式节目在中国走向衰落,归根到底灿星作为制作运营方在这档节目成功道路上发挥的作用更大,这也是灿星咬定Talpa模式打劫的重要依据,但唐德方面则认定这是一次商业行为,“我们看好这个栏目的价值,它在全世界180个国家都有这么大的影响力,这是非常不简单的,我们要尊重人家的知识产权,尊重人家的创意。”吴宏亮这样表示。

  有趣的是,“好声音”在2012年的一炮打响正是离不开背后的资本化运作,才开启了天价导师和天价制作费以及天价广告的先河。此次纷争背后也与各方资本的影响密不可分。

  原创中国:机会与风险并存的模式引进

  “好声音”在当年的成功确实在多个维度具有变革意义,除了制播分离、收视对赌分成、高投入高产出等引领作用外,“好声音”也成功带动了彼时风行一时的节目引进热,五年内,欧美国家积累数十年的模式库中,具有适用性的模式几乎被中国电视人引进殆尽,继而将视野转向了韩国并相继被扫荡一空,从去年开始,模式引进热开始在政策管理下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

  模式产业作为国际上内容产业中的一个成熟领域,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运作规则与市场机制,中国市场在这几年中虽一直在积极谋求与国际市场的对接,但显然,双方之间还经常出现一些信息不对称以及彼此误解分歧的现象。

  “好声音”版权的此次罗生门事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种不对称与误解现象,如果出现分歧,则很有可能会出现合作破裂,尽管这样的破裂并不让人感到意外,但到来的时间之快也是出乎了不少人意料。

  事实上,灿星在模式版权引进制作方面一直是比较遵守规则的,不同于国内很多公司和机构将山寨进行到底的策略,灿星在模式引进上也比较舍得投入,这次过亿元的模式费用可能确实触及到了灿星理想中的接受底线。

  从目前的结果来看,灿星很有可能摆脱原版,自己研发制作一档类“the voice”模式的《中国好声音》。对于已经深谙室内歌曲真人秀创作规律的灿星来说,生产出一档和原版品质相近的节目估计并不难,只是难免会让此次事件进入到版权纠纷的循环往复之中。

  另一个不太好的示范效应是,这或许会让中国电视重新进入到山寨、抄袭的风潮之中,对于版权、创意的不尊重归根到底还是会影响整个中国创意产业的发展。事实上,版权引进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需要辩证看待的问题,一方面模式节目能够为中国电视带来全新的创意和生产方式,特别是生产方式,这对于成长期的中国电视来说至关重要,灿星的制作实力也得益于多年的引进经验;另一方面,模式也不能被盲目崇拜,用业内人士的话说就是“模式不是万金油”,最重要的是如何找到彼此对接的价值。

  事实上,版权乱象在近年来一直困扰着中国电视,此前韩国节目《极限挑战》、《两天一夜》(在线观看)、《伟大的嫁人》等节目都曾出现过类似的节目被搬上中国荧屏的现象,当事各方互相争执也并不少见,这些都是迅速被催热的中国电视市场亟待解决的问题,“乱象”不平,市场的长远发展也难以为继。

  而好声音的版权纷争在当下基本上会演变成一种必然,特别是这类做成功了的版权模式,自主权不掌握在自己手里,据悉灿星内部对于好声音的版权一直存在某种不安全感,而欧美模式方往往又比较强势,灿星对于品牌自主权掌控的需求与品牌本身的不确定性之间的矛盾就被放大并进而爆发。

  灿星内部人士曾向记者透露,灿星肯定要积极走向自主研发,不仅是为了节省版权费用,更在于掌握更多话语权和议价能力。但灿星目前研发的几档节目在影响力和品质感上都与“好声音”有着一定的距离。而目前中国电视所谓成功的现象级节目背后基本都有“国外势力”的介入。

  与欧美模式、品牌授权合作不同的是,目前正火热的中韩电视合作的方式看上去更机动灵活一些,相比于欧美模式的专业化和产业化,韩国节目模式感较弱,也没有相应的制作宝典供参考使用,独特的制作模式也让中韩合作以人力合作为主,基本都以团队输出共同研发制作为主。合作方式、费用自然也就各有不同,这取决于合作双方合作的基础共识和议价能力。联合研发制作,韩方赚取制作费之外,参与广告和相关收益分成的现象也并不少见,跑男第一季下来,业内就普遍流传着,原版权方SBS电视台获得了高达1.8亿的回报。

  中韩之间的这种合作模式也经常会出现一些问题和隐患,合作方之间的纷争也时有发生。但无论是中欧还是中韩,合作最重要的基础就是相互信任,这种信任一旦被破坏,就是合作破裂之时。

  自主创新是发展的必然趋势,只是在这之前,如何与国际市场进行有效对接,熟悉和理解彼此的游戏规则,不破坏尊重创新、尊重创意的游戏规则,进而在提高生产力的基础上实现真正的自主创新,才是最迫切的。

(责任 邵希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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