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银河演员网,  »会员注册/登录 手机版|APP下载|本站导航|设为首页
银河演员网LOGO
演员新闻新闻首页|演员新闻|影视新闻|综艺新闻|八卦搞笑|今日更新|新闻月榜|新闻总榜

演员新闻《《芈月传》編剧署名案 一审驳回蔣胜男诉求》

来源:银河演员网(本站编辑)   时间:2016-11-28  
摘要:
欢迎圈内人士新闻投稿“[email protected]”,或者登录本站自己发布演艺相关新闻。

  《芈月传》编剧署名纠纷案自去年2月蒋胜男微博发文称将起诉开始,到日前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蒋胜男起诉的各项侵权行为均不成立,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沸沸扬扬持续了一年多终于有了“说法”。近日,《芈月传》导演郑晓龙、总编剧王小平、制片人曹平等联合出席该案说明会。此案“关键性人物”郑晓龙因为与王小平的夫妻关系,此前一直保持沉默以“避嫌”。当天首次谈到他对此案的看法。编剧王小平的发言更为感性,“我曾经以为,这是一个铁案翻不了了,无数的污水向我泼来,山摇地动,这样的谣言,是很难澄清的。但今天,终于还了我公道,感谢大家。”王小平说,从《芈月传》2009年立项开始,一直到拍摄完毕,自己经手就修改撰写了6稿,“作为编剧我尽力了,但没想到,就因为我丈夫是郑晓龙,我就成了一些人口中的巧取豪夺别人劳动成果的坏人。”据悉,在法院一审宣判后,蒋胜男方面已表示“对一审判决结果感到遗憾,准备上诉”。

  《芈月传》署名纠纷案主要围绕两大焦点:一是电视剧《芈月传》部分海报、片花未载明“本剧根据蒋胜男同名小说改编”、未署名蒋胜男编剧身份,是否侵犯蒋胜男的署名权;二是将王小平署名总编剧是否侵犯蒋胜男的署名权。

  对此,法院认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为宣传电视剧而制作的海报、片花并非作品本身,是否应当为编剧署名没有明文规定,也无行业惯例,且乐视花儿影视已在电视剧片头载明“本剧根据蒋胜男同名小说改编”、为蒋胜男署名“原创编剧”,已完成法定及合同约定的署名义务。

  此外,乐视花儿影视与蒋胜男签订的合同中约定,若蒋胜男的剧本达不到拍摄要求,乐视花儿影视有权聘请其他创作人员对其交付的剧本进行修改,蒋胜男仍享有《芈月传》一剧在电视剧片头中编剧之一的署名权,但排序由乐视花儿影视公司决定。并且在《补充协议》中双方达成一致,蒋胜男同意在电视剧《芈月传》中署名为原创编剧。因此,将王小平署名为总编剧并无不妥。

  郑晓龙坦言,虽然赢了一审,但是他心情仍然沉重,“不是特别高兴,这个劲儿我还是过不了。”郑晓龙提到,编剧王小平在创作剧本过程中患上了严重的食道炎,但仍坚持创作,两人也因为剧本问题多次争论,费尽心力。郑晓龙强调任何优秀作品的创作都需要团队去通力合作、共同努力,在合作的过程中团队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契约精神,这是做人处事的基本原则。

  《芈月传》总编剧王小平表示感谢法律公正的判决还了自己清白,同时强调了编剧委员会在保护编剧权益、规范行业发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并提议建立编剧委员会基金,为编剧委员会敬业维权提供保障。在谈到编剧行业的生存法则时,王小平认为人品和作品是衡量好编剧的两个非常重要的标准。

  《芈月传》一案,在场的行业人士也给出了自己的观点。中广联电视剧导演工作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阎建刚表示,目前行业对文化海盗和恶意炒作的制裁力度不够,呼吁主管部门在强化创作的同时也要重视行业法制生态的建设,并团结广大的从业者一起打击行业乱象。

  文/本报记者 杨文杰

来源:银河演员网新闻
1
  • 上一页
  • 下一页
  • 本站推荐新闻
  • 推荐演员
  • 推荐影视演员表
  • 推荐艺人招聘
  • 推荐黄页
  • 推荐角色
  • 推荐商机

Copyright © 2013-2014 银河演员网(演员表,演员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信息:浙ICP备11036167号-2

   
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