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罗凤辉记者杨露怡)7000多元购买的液晶电视开机时莫名出现裂纹,商家认为是外力作用造成,消费者认为属质量问题,昨日,记者从贵阳经开区工商分局平桥执法大队获悉,商家同意更换一个价值4000元的电视屏体,而薛老伯只需承担1500元,剩下的2500元则减免不收。
去年9月底,薛老伯在贵阳经开区花7008元购买了一台55寸液晶电视,到了今年7月,薛老伯在无意中发發现,电视机开机后出现一条斜线,但售后人员检查后却认定,裂纹是外力作用造成,不属保修范围,这下薛老伯不干了。最后双方达成协協议:更换一个价值4000元屏体,薛老伯自行承担1500元的屏体费用,剩下2500元直接减免,同时电视机保修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保修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