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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新闻《琼瑶告于正抄袭索赔2000万 于正称琼瑶不是编剧》

来源:银河演员网(本站编辑)   时间:2014-12-06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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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认为热播剧《宫锁连城》从故事主线到人物关系均抄袭《梅花烙》,76岁台湾作家琼瑶起诉内地编剧于正、电视剧制片方等五被告侵犯著作权,索赔2000万元。昨天,该案在市三中院开庭审理。

  作为台湾著名作家、编剧,76岁的琼瑶在1992年至1993年间创作完成了电视文学剧本及同名小说《梅花烙》,并自始完整、独立享有原作著作权。琼瑶指出,2012年至2013年间,于正未经其许可,擅自采用原作核心独创情节,改编创作电视剧本,并联合其余被告共同摄制了电视连续剧《宫锁连城》,《梅花烙》全部核心情节与故事脉络几乎被完整套用于该剧,严重侵犯了原告著作权。

  琼瑶表示,《宫锁连城》于今年4月8日播出后,引发舆论哗然,广大网友及影视行业从业者纷纷指出该剧诸多情节抄袭自《梅花烙》,网等媒体就此开设的网友专题调查结果显示,高达90%参与投票者均认为该剧抄袭《梅花烙》。

  昨天上午,由于身体原因,远在台湾的琼瑶(本名陈喆)未亲自出庭,委托了两名律师代为出庭,同时邀请了职业编剧、中国电影文学协会副会长汪海林作为专家辅助人一同出庭。同样,被告于正(本名余征)和其他四相关影视公司也委托了律师代为出庭。庭审开始后,原告律师首先宣读了长达5分钟的琼瑶亲笔信,其中,琼瑶言辞犀利地指出“《梅花烙》可能不够于正使用,但能利用的部分,于正全都抄了”。

  另外,琼瑶代理人向法庭提交了20份证据材料,包括琼瑶及编剧林久愉等相关声明,代理人通过对《梅花烙》和《宫锁连城》两部剧的人物关系图进行分析,涉及认为被告侵权的21个情节点。同时,琼瑶方还提交了《宫锁连城》主演之一演员戴娇倩的视频证言,证明她曾在采访中表示该剧就是源自《梅花烙》。

  法庭上,于正代理律师辩称,琼瑶的著作权人身份存疑,作为诉讼主体不适格。“《梅花烙》剧本是没有发表的,被告如何接触到?”此外,于正方面认为,琼瑶所主张著作权的客体混乱,所谓《梅花烙》“剧本”、“小说”、“电视剧”,既无法证明著作权归属也不能证明被告曾有过接触,因此原告的指控没有事实和法律基础。“电视剧的内容似乎非常一致,但原告的剧本是在本案起诉后才经过认证提交的。我们有理由认为原告是在《宫锁连城》播放后,按照电视剧整理出来的剧本”。最后,于正一方认为琼瑶指控侵权的所谓“桥段”及“桥段组合”属于特定场景、公有素材或有限表达,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综上,请求法院驳回琼瑶的全部诉讼请求。

  而且,于正一方对于《梅花烙》剧本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均不认可。“《梅花烙》电视剧对于编剧有明确的署名,编剧是林久愉,琼瑶只是编剧指导,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在作品上署名的人是作者,而该电视剧编剧署名不是琼瑶。”昨天,该案未当庭宣判。

  在今年11月中旬,于正在出席某法学研讨会时,曾对被琼瑶直指抄袭一事作出解释,《宫锁连城》的关键桥段大都来自民间传说、历史记载,大构架则参照的是《红楼梦》。“琼瑶告了我,我才意识到,我们都是按照《红楼梦》的主线来写”。于正认为,两部剧在大的情节构架、人物性格、台词表达、结局乃至价值观都是完全不同的。

  “我今天来的初衷也是希望鼓励更多的原创,不管最后法庭怎么判,还是希望能够引起大家对于原创的关注。”昨天,作为专家辅助人一同出庭的汪海林在休庭接受采访时表示,琼瑶诉于正案的最终结果对电视剧产业将产生很大的影响,“如果于正输了,同行就会注意以后不要再做同样的事情。”

来源:银河演员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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