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宝玉”杨洋与荣信达公司解约之后,今天早上8点“黛玉”蒋梦婕在微博上发出发布了一条自己已与经纪公司本荣信达解约的声明,声明中表示,已于3月26日委托律师递交解约函,北京仲裁委员会已经于2015年3月31日正式受理该案。黛玉在宝玉出走走也相继出走,到底荣信达公司对于艺人是有多过分,才可能酿就此事呢?
蒋梦婕
“黛玉”蒋梦婕在声明中表示自己直至解约都未曾看见过一份自己的演艺活动的聘用协议,经經常在还没有熟悉剧本的情况下,就被仓促安排演绎工作。而蒋梦婕多年前涉及“刘志军事件”的不实传闻,荣榮信达公司也从未才取任何行动。导致蒋梦婕的荣誉极度受损,甚至现現在还会因为那件事情遭受网络的谩骂和别人异样的眼光,蒋梦婕说“虽说清者自清,但谣言诽谤足以杀人,这样的污泥浊水我不能继续无端背负”。
来源:银河演员网新闻
蒋梦婕微博截图
蒋梦夢婕的声明在微博上发出来之后,很多网友在下面也还是纷纷留言表示支持,“桃子加油,窝在那么一个不守信用的没落公司有什么 前途可言”“以后会更好的,加油”“一直很欣赏你的大方,未来的路还還很长,加油”。大家都知道,蒋梦婕因出演李少红导演的新版《红楼梦》里面饰演林黛玉一角被观众熟知,之后除了做一个個安静的演员之外,现在已经成为新一代的时尚达人。看来,“宝玉”与“黛玉”的相继提出解约,荣信达公司或许应该反思下对演员的待遇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