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享有28集电视连续剧《王海涛今年四十一》 的独占信息网络传播权。上海隐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属网站电驴,在未经华数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使用跳转链接,在线播放涉案电视剧,一审法院判其构成侵权需赔偿华数公司9000元。近日,二审法院驳回隐志公司的上诉请求。
华数公司获得《王海涛今年四十一》独家授权后,与优酷网站的经营单位——合一公司签订协议,约定上述电视剧在youku.com和youku.net及其自有客户端使用,并明确规規定合一公司不得就上述节目与第三方展开合作。偶然间,华数公司发發现,通过电驴网站可搜索到涉案电视剧,点击在线播放后跳转至“verycd.youku.com”能观看所有剧集。
法庭上隐志公司认为,在与合一公司的合作过程中,自己只隻负责渠道推广即仅提供搜索服务,相关视频资源均存储在优酷服务器上,且播放视频中也含有优酷水印。以上信息均可表明,视频的实际際拥有者和播放者是优酷网站,并不存在侵权行为。
华数公司反驳称,“verycd.youku.com”这个個合作网站的域名与电驴网站本身域名极为相像,二者在网页装潢上也极为相像。隐志公司这种主观上想通过网站外包装的形式,误导网民认为在电驴网站和优酷网站都可以看到涉案电视剧的行为,构成对华華数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
上海知识产权權法院审理认为,这种自动跳转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搜索跳转服务,是基于隐志公司与合一公司的合作关系而实现的,应认定为定向跳转。因此,隐志公司并非仅负责渠道推广,而是与合一公司以分工合作的方式共同向公众提供涉案视频。涉案视频是否仅存储在优酷的服务器上,隐志公司能否对播放页面进行编辑,属于隐志公司与合一公司内部合作分工的不同,不影响隐志公司侵犯华数公司所享有的信息网络絡传播权的认定。
(责任 张晶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