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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新闻《读懂诺奖作家:虚构有时并不如现實精彩》

来源:银河演员网(本站编辑)   时间:2016-10-08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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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一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就要揭晓了。从文学的角度来说,能拿到这个奖的,作家的实力都不会太差。但出版圈的朋友告诉我,任诺贝尔文学奖再热,中国的读者也并非对所有诺奖得主都感冒,还记得希尼、希姆博尔斯卡、达里奥·福等人吗?说来他们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时间不过才十多年,如今已湮没无闻。

  我觉得这也不能怪中国的读者,同一个作家,在不同的时期作品风格都相别很大,读者根据自己的兴趣“挑食”是很正常的。所以,这有时也是虚构文学作品的一个弱点,它看起来是在讲一个故事,但因为大家又知道这个故事是“假”的,一旦入不了戏,作品也就没了价值。

  所以,有时候不妨反其道而行之,去看这些得奖作家的自传,或者有自传性质的作品,看看他们经历的故事,看看他们真实的人生,有时候会比看一部虚构的文学作品更有意思。

  虚构

  有时并不如现实精彩

  马尔克斯 哥伦比亚作家,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代表作有《百年孤独》等,他将现实主义与幻想结合起来,创造了一部风云变幻的哥伦比亚和整个南美大陆的神话般的历史。

  南美洲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两位作家马尔克斯和略萨,都属于单是把个人经历拿出来讲一讲,都可以是一部传奇作品的人。像略萨还曾参加过智利的总统竞选,要不是藤森后来居上,说不定他就是一个又当过总统,又拿过诺贝尔文学奖的人了。马尔克斯也是如此,他与卡斯特罗有不错的私交,与其他美洲政坛人物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不过,出版《活着为了讲述》时,马尔克斯已经75岁了,无论是文学或者政治上的雄心应该都已经很淡了吧。但如果认为它只是作家迫于衰老和疾患所作的自传告白,就无疑小看了这位文坛巨匠的格局。事实上,作家在用它抗拒遗忘对天赋的侵蚀,死亡对讲述的剥夺。当我们惯于沉浸在作家经营的小说世界时,马尔克斯却懂得:虚构有时并不如现实精彩,他人故事并没有作家自述丰盈。或许,他一生虚构都在为自述“打底”:他渴望一场本色出演,给我们最后诱惑。

  作品它直接切入到作家22岁,陪同母亲卖房子的历史时刻(也是写作生涯开始时),整部作品也成为一种魔幻的时空体,包涵了一切切换、跳转、闪回和补述。这部作品之所以精彩,是因为它是一部马尔克斯词典,通过查阅其中的高频词条,我们发现了马尔克斯成为伟大作家的可能从何而来?家族、女人、天赋、阅读成为马尔克斯的四大密码。

  马尔克斯在暮年写青春,走出小说帷幕,自曝的不仅是“八卦”,更是企图将个人生活变为艺术品,把传记当做小说经营。“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这话写在全书扉页,仿若箴言。记忆就像一个筛选系统,只选取“值得来活”的日子编入作品。

  成长

  从小镇女孩到作家

  门罗 加拿大女作家,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她一生专注于中短篇小说创作,讲述小地方普通人特别是女性隐含悲剧的平常生活,以细腻透彻又波澜不惊的话语,洞见人性的幽微处。

  之所以人们认为这部小说有很强的自传意义,乃是因为书中的很多细节无不暗示着主人公黛儿就是门罗自己。比如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的乡间小镇,而门罗的童年和少年时期也在安大略的小镇生活;小说中黛儿的父亲有一个养狐场,而现实生活中,门罗的父亲也是养狐场场主……

  可以说,这本自传的小说的每一章都呈线了黛儿成长中的一个新阶段,你也可以认为,这也是女作家门罗当年成长中所经历的。故事开始时她是一个好奇的小孩,然后成了一个学业成功但不太受欢迎的学生,之后有了一个爱人……随着一章章内容的展开,她第一次直面了死亡的概念,逐渐认识到她与母亲关系中的复杂性……最后,她做出了一个痛苦的决定,离开小镇,抛弃小镇上的传统生活,去追求一个作家的独立生活。

  这部作品的主题是女孩们成长所面对的挑战:从成年人行为的混杂信息中建立起一个健康的身份。它甩开了一般女性成长小说中梦幻的、不切实际的迷雾,直接审视女性所处的环境中的现实。

  有意思的是,这部小说其实还常常拿来与《麦田里的守望者》相比较,在《麦》中,一个小男孩对权威发出了质疑,对社会所开的幸福药方倍感失望。门罗审视了很多和塞林格相同的问题,却是以一种充满强烈的性别意识的方式。是企图将个人生活变为艺术品,把传记当做小说经营。

  回忆

  留着时代的痕迹

  莫言 中国作家,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红高粱》是他最著名的代表作,因为“通过幻觉现实主义将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而成为第一个获得诺奖的中国籍作家。

  作为中国作家,我们对于莫言应该是比较熟悉的,尤其是当年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记者们涌进他的家乡,几乎把有关他的故事都挖掘了一遍。即或如此,我还是觉得,作为莫言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变》是值得一读的,因为和记者的采访报道或其他人写的传记相比,且不说文学功力高下,第一手的内容是先天优势。

  作品的缘起是莫言在2005年与女儿去意大利领一个国际文学奖时,一家出版社邀请他写一篇三十年来中国所发生的巨大变化的文章,而且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写什么就写什么。写来写去,却写成了一部跨越近四十年的自传了。作品就是以莫言的成长地——山东高密为背景,描写了1969年至2008年“我”以及“我”身边几个同学的生活、成长经历,截取了几个主人翁上学、下海等富有社会意义的片段,折射出年这些年来的社会价值观变化。

  看过莫言作品的人都知道,莫言特别会讲故事,从这故事里,我们看到莫言从小学退学却对学校念念不忘,到抱着一腔热血参军,又在懵懂中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一直到功成名就的故事。不知不觉间,就轻轻松松地把近四十年的事情讲过了。

  这部作品的名字叫《变》,那么变的是什么?不仅仅是人,也是日益变迁的时代吧。正如一位读者所说,在“变”中,每一个人都选择了自己的路,或是富裕,或是贫穷,或是声名远扬,或是默默无闻,但无论选择了什么,都逃脱不了时代的网。所以这近四十年的坎坷人生路,坑坑洼洼的分明是时代的痕迹。

  呼愁

  属于自己的城市

  帕慕克 土耳其作家,2006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代表作有《我的名字叫红》,因“其在追求他故乡忧郁的灵魂时,发现了文明之间冲突和交错的新象征”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就中国范围而言,这十多年来,诺贝尔文学奖颁发前后差别最明显的应该算帕慕克了,在获奖之前,他在中国影响力还很有限,而获奖之后,他的作品基本都进入了畅销书和长销书的行列,包括他的这部自传作品《伊斯坦布尔:一座城市的记忆》。

  每个人都有一座属于自己的城市,无论走得多远,只有那里才是灵魂的归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乡愁,对于帕慕克来说,伊斯坦布尔则是“呼愁”——一个有着阿拉伯词源的土耳其词语。它表达的是一种心灵深处的失落感,但仍然用一种充满希望的方式来看待人生,“一种虽然消极但最终肯定人生的思想状态。”对于帕慕克来说,呼愁并不是一种使人异常专注的东西,而是一种普遍的情感;不是某个人的忧伤,而是千百万人共有的阴郁情绪。

  帕慕克的探索是从他姑妈家墙上的一张相片开始的,那是一张从欧洲带回来的俗气的儿童相片。“看!那是你呢!”他的姑妈有时候会指着相片里年仅5岁的他说道。对于帕慕克来说,相片中的孩子成了他的分身,另一个帕慕克,在同一个城市的另一所房子里与他并行生活着。他总在睡梦中遇到另一个自己,并发出惊恐的尖叫;或者他会勇敢地睁大眼睛,两人在“怪异而残忍的沉默中”彼此瞪视。

  帕慕克从回忆的角度来讲述这个城市的故事,他描写了父母紧张的关系、古怪的祖母、他与哥哥紧张的关系、他的性觉醒以及他作为艺术家的第一次自主的探索,终于导出了全书结尾那句决定性的话:“我要成为一名作家。”(俞耕耘)

来源:银河演员网新闻

(责任 张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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