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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新闻《2016新聞出版广播影视(版权)业法治工作取得哪些突破》

来源:银河演员网(本站编辑)   时间:2017-01-20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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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局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着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前提下,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共办理法治工作有关文件、事务3000余项,工程式推进立法项目并取得重大突破。扎实推进立法、普法、执法监督、法规服务等各项工作,努力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业繁荣有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条件。

  2016新聞出版广播影视(版权)业法治工作取得哪些突破

  依法行政 取得明显成效

  2016年,总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法规服务水平,为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提供法制保障。

  加强督察督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总局党组出台《2016年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法治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统筹协调职责,明确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单位。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就〈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的通知》(国发[2016]49号)要求,认真对照督察事项开展全面细致的督察工作,着力推动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加强法律把关,配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6年,总局配合国家工商总局将相关审批改为“先照后证”。配合业务司局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按照中央要求最大限度取消和下放有关审批事项,对确需保留无法取消下放的事项,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同时推动和配合业务司局加大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力度、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加强法规服务,为行政监管提供法制保障。一是以个案监督、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核把关和提供法律意见等为抓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日常监管特别是“扫黄打非”行动、“黑广播”清理行动、报刊整顿行动以及电影市场清查、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治理、“出版物质量提升年”等重要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办文、参会、提供咨询意见1000余件(次)。在全系统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在对15家出版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处理媒体虚假违规报道等一些重大、敏感问题和疑难复杂案件中,政策法制司和法律顾问提前介入,与各部门协调合作,为取得行政效果、避免法律风险起到了重要作用。

  加强执法监督,推动全系统依法行政。总局政策法制司加强执法队伍和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完善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在严格法治培训基础上,增发、补发新闻出版行政执法证300余件。组织有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参加的依法行政座谈会,就进一步发挥法制部门的执法监督职能、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进行研讨和沟通,对同时推动各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妥善处理案件,保障各方面合法权益。2016年总局政策法制司共办理蔡春杰诉总局、杨锡莉诉山东省局和总局等行政诉讼案46件,孙兰梦人事争议诉讼案1件,以及范云鹏复议上海市局、王成佼复议福建省局等行政复议案17件。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要求,政策法制司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风险应对机制,不断完善办案规则,规范办案流程,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沟通、以法服人,做到案结事了,避免敏感问题热点炒作的发生。

  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回复有关部委、各地方局关于政务公开、行政决策决定程序、城市综合执法、规章适用等事项征询意见1000余件(次),认真办理有关法治工作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4件,就《民族区域自治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交报告,为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立法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按照2016年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立法计划,共列立法项目33项,包括法律6部、行政法规4部、部门规章23部。除考虑客观因素调整入2017年立法计划的《印刷业管理条例》(修订)和暂缓出台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制定)两个项目,全部立法项目按时限完成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颁布

  《电影产业促进法》是我国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重要立法项目。历经13年不懈努力,《电影产业促进法》终于在2016年11月7日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并以国家主席令第五十四号颁布,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电影产业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是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文化领域立法的一个重要成果,为激发电影市场活力、规范电影市场秩序、推进电影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政策保障,具有里程碑意义,在业内外包括国际社会引起广泛关注。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颁布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基本法,涉及农家(职工)书屋、城乡阅报栏(屏)、“村村通”和“户户通”等多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重大公共服务项目,对于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发展、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016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并以国家主席令第六十号颁布,宣布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全面落实中央深改组立法工作要求,出台系列部门规章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总局《贯彻落实深改组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完成并颁布出台《新闻出版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号)、《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总局令第5号)、《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总局令第6号)、《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总局令第10号)。参与制定了《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12月30日以总局令第11号发布。

  总局还配合各业务司局完成《中小学教科书出版资质审批管理办法》《出版单位变更资本结构审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意见》《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等5个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发布。

  扎实推进国务院立法计划项目

  2016年,共有6项任务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

  提交《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于11月已按立法程序提交国务院审议。

  推进《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提交了“55个修法补充问题研究报告”,深度开展《国际版权法制发展比较研究》《广播组织版权问题研究》《著作权修改配套重要制度研究》等课题项目,在此基础上已向国务院建议将《著作权法》列入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一档即当年完成的项目。

  启动《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修订调研工作——根据《著作权法》修订审议进程启动了修订调研工作。

  启动《印刷业管理条例》全面修订准备工作——在先期配合国务院法制办进行个别条款修订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调研、完善草案。

  推动《广播电视传输保障法》立法工作——被国务院列为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第三类研究项目。同时在2005年提交国务院审议的基础上,开展了《三网融合对广播电视传输保障立法的影响》等4项相关配套课题研究。

  参与制定《网络安全法》——2016年11月7日发布,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此外,在推动《文化产业促进法》立法工作中,参加了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组织的立法调研。

  阶段性完成“放管服”相关立法任务

  按照“放管服”要求,对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发布实施《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总局令第7号)、《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总局令第8号)和《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版权局令第12号);配合国务院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揽子修改《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管理条例》等三部行政法规,为改革发展、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提供切实的制度支撑。

  高效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2016年,总局发布了《境外人员参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传播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管理的通知》等20余个规范性文件及法律文书,为行政管理工作提供充分法律支持。

  同时,总局政策法制司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军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宗教事务条例》等50余件重要立法事项认真研究,特别是对其中涉及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工作的内容,反复推敲、多次沟通,严谨提出意见建议。

  2016年政策法制司完成的主要法治工作

  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颁布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颁布

  完成并颁布出台《新闻出版许可证管理办法》《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参与制定《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

  配合各业务司局审核发布《中小学教科书出版资质审批管理办法》《出版单位变更资本结构审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意见》《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

  提交《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推进《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

  启动《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修订调研工作

  启动《印刷业管理条例》全面修订准备工作

  推动《广播电视传输保障法》立法工作

  参与制定《网络安全法》

  推动《文化产业促进法》立法工作

  发布实施《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修改《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管理条例》等3部行政法规

  发布《境外人员参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传播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管理的通知》等20余件规范性文件及法律文书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军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宗教事务条例》等50余件重要立法事项提出意见建议

  法治宣传 取得优良成果

  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紧密结合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法治工作实际,充实普法内容、创新普法方式、拓宽普法渠道,推动全系统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局面,推动全行业形成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六五”普法总结有新成绩。根据全国普法办和总局普法工作安排,对“六五”期间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的普法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在政策法制司严格评选和推荐下,“六五”期间全系统共有8个单位获得全国普法先进单位、10人获得普法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称号。政策法制司获全国先进普法办公室荣誉,并在中宣部、司法部召开的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七五”普法开局有新效果。一是通过广泛深入调研,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系统谋划,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并提交党组会审议通过。二是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资料库,梳理现行有效法律法规,编辑出版《新闻出版法规汇编(增补本)》等普法资料并下发省局和有关单位。三是建立完善长效普法平台,与《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总局网站等媒介合作,对新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开展宣传、解释;编辑印发12期《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法治工作简报》,搭建各级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长效交流平台。四是加强普法培训,扩大知识产权法治培训和全系统法治骨干暨综合执法培训范畴,提高培训规格,丰富培训内容;同时与总局党校及各地方局建立普法联系机制,支持和推动分级普法培训。据了解,在总局带动下,2017年全国各省局普遍深入开展了法治培训工作。

  普法机制建设有新收获。2016年,政策法制司推动媒体设立法制栏目、制作法制节目、编辑出版普法宣传读物,推动“法治中国”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取得很大进展。同时推动“扫黄打非”、打击侵权盗版等专项治理行动及农家书屋和“村村通”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形成普法工作机制,为不断扩大社会主义法治的传播力、影响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来源:银河演员网新闻

(责任 张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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