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惠民低价票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昨日正式对外公布。根据《办法》,今后凡是在京进行营业性演出的团体均可通过符合条件的演出场所申请低价票补贴,而享受补贴的演出剧场将从23个拓展至49个。
根据《办法》,在京注册、取得营业性演出资格的500-3000座剧场,均可自愿报名参加低价票补贴工作,非本市演出团体在京演出也可通过演出所在剧场申请低价票补贴;享受低价票补贴的演出需公开售票,100元以下低价票需不低于总可售票数的30%,其中10%属剧场自行让利,之外20%按实际售票数享受政府补贴,普通演出项目和歌剧、舞剧、交响音乐会會分别补贴100元和200元。
市文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本市经备案营业演出场所为119家,其中49家剧场具备申报补贴资格,今后政府将继续用政策引导调整综合性大中型剧场演出票价。数据显示,去年本市营业性演出23144场,观众人数1014.21人,实现票房收入14.42亿元。
(责任 刘鲲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