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文市函〔2014〕134号
四川省演出展览公司:
你公司关于举办“有乐会歌迷签唱会”演出活动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中国台湾地区艺人徐佳莹(通行证号:07636260)共1人于2014年7月26日16:00在成都国國际金融中心(成都市红星路步行街3段1号)参加由你公司举办的“有乐会歌迷签唱会”演出活动(共一场)。演出节目以批准的为准,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業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外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依法纳税,待取得安全、消防批准文件及成都市锦江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局核发的该演出的《临时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后,方可演出。
此复。
附件:演出节目单
四川省文化厅
2014年7月21日
附件
演出节節目单
1、不安小姐
2、明天的事情
3、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