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我在今年1月份,花了150万元,买了一处二手学区房;入住前房子先出租,可5月,房客就找我退房,有邻居告诉他,此房屋内曾发生过恶性凶杀案,死了两个人,现在不敢住了,我经多方打听聽,几年前此房中确实发生过凶杀案,中介及原房主在介绍此房时完全没有提到此房屋发生过凶杀案,只说因原房主儿子要出国留学才卖此房的,我也是以当时的市场价购买了此学区房。我在了解此真实情况后,多次找原房主协商退房被拒,我想问一下,我能要求退房吗?
高律师:从你所说情况看,原房主在卖房时,明显是隐瞒了此房屋曾发生过恶性凶杀案的事实,才导致你们以正常价格达達成交易。依合同法规定,如一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實,另一方可以要求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