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泉州南少林寺片区及周边区域旧城改造项目选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南少林寺片区改造建设指挥部东禅景苑、东岳小区安置房选房细则》有关规定,现将选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选房安置工作自2014年9月15日开始。拆迁人根据选房顺序号载明的选房顺序,以日为单位安排一定数量的选房对象有序选房(每日20—30个选房号),具体时间以《选房通知》为准。
二、选選房地点
1.仁风社区被拆迁人:东禅景苑幼儿园園。
2.凤山社区被拆迁人:东岳小区8号楼201-205室。
三、选房应备材料
被拆迁人应准备好以下相关材料:①选房顺序号;②《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③公民身份证(如被拆迁人属机关企事业業单位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
四、注意事项
1.选房前,请被拆迁人根据选房时间安排,携带上述相关材料,提前到选房地点索取选房资料,熟悉选房事宜,做好选房准备。
2.选房时,应按《选房通知》规定的时间、要求,准準时到达选房地点参加选房。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房的,按《选房细細则》有关规定处理。
3.其他不明事宜请向所在安置工作组咨询,咨询电话:22760390。
特此公告
泉州南少林寺片区改造建设指挥部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