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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新闻《琼瑶控诉于正抄袭 评:应“株连”共同侵权的电视台》

来源:银河演员网(本站编辑)   时间:2014-04-17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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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应该“株连” 共同侵权的电视台

  琼瑶阿姨也忍不住了,终于写信给广电总局,控诉内地编剧于正的新剧《宫锁连城》抄袭了她的《梅花烙》。这一抄,不是小抄,而是“所有《梅花烙》的剧情和桥段,全部被此剧盗用”,所以这事亦没让琼瑶阿姨小操心了,她“心如刀绞,一气之下,已经病倒”。

  于正的《宫锁连城》似乎已经“抄”得人尽皆知,前不久该剧演员戴娇倩就曾爆料这个戏抄袭了《梅花烙》,惹得于正扬言与之断绝合作。无独有偶,与于正曾经合作过的编剧李亚玲,也公开在微博爆料于正教过她如何避过法律追究去成功“抄袭”。抄袭竟可以如此轻易将法律玩弄于鼓掌之中,可想而知,面对作品被侵权,心如刀绞的又岂止琼瑶阿姨一人!

  近几年来,作家原创作品屡被侵权,有的忍气吞声,得过且过;有的对簿公堂,却遭遇败诉;还有的终于控诉成功,到头来结果只不过竟是赔个小钱道个歉,这些微弱的赔偿常常还抵不过请律师打官司的费用,付出的成本、精力、时间跟收获的判决结果、心理安慰根本不成正比,种种无奈、无助、无力只会让维权作家愈是望而却步。正因为相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其他领域,作家维权总是如此艰难,法律对作品侵权行为总是起不到真正有效的惩戒性,所以在原创作品保护这一块,作者确实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就像前不久刚刚宣判的出版界两起维权案件,一起是作家毕飞宇诉编剧陈枰、西苑出版社侵犯其《推拿》著作权,法院虽然判两被告侵权行为成立,但最终只是判定被告赔偿毕飞宇经济损失5万元。令人唏嘘的是,另一起翻译家马农诉中国妇女出版社抄袭译著《绿山墙的安妮》,同样只是判定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马爱农各项损失共3万元。相比于盗版所能带来的可观经济收益,区区几万元,简直何足挂齿!如此“轻”的判罚,一方面很大程度会让很多作家感到灰心丧气,无论怎样严厉控诉,无非只是换来芝麻绿豆般的经济赔偿,这等吃力不讨好的事还加添生活麻烦,以后在遭遇侵权后更感到孤弱疲乏,乃至无力放弃。

  是的,之所以我国侵权盗版行为屡禁不止,甚嚣尘上,不是因为这些侵权者没上过法庭,不是因为法律没让他们栽过跟头,也不是因为我们没有出台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律例,更不是因为他们不懂何为“抄袭”,何为“侵权”,而是因为目前的法律惩罚还不够强有力,不能真正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这是当下出版业所面临的最严峻的问题。

  侵权若总比维权容易,侵权收获的经济利益若远远大于尊重原创作品权的收益,那些侵权者会在乎一丁点儿罚款吗?倘若一次侵权,法律就让侵权者痛到最深处,让他事后回想起来还心有余悸,那侵权者自然不敢再犯。

  虽然琼瑶阿姨在举报中没有提及让侵权者最终获利的电视台,而且在被举报之后,《宫锁连城》不但没有停播,收视率反倒高走,我则认为,应该从法律的层面严格地“株连”这些共同侵权的电视台,责令电视台等侵权协作者付出巨额赔偿,绝不放过他们。

  只有这样的“株连”,才算动真格,才算严厉的惩罚,才能发挥原创作品保护法律的强力,真正树立维权的威严,才能净化出版界多年来抄袭盗版成风的恶习,从根本处治理图书出版和演出市场的乱象。

来源:银河演员网新闻

(责任 徐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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